罹患組織轉移癌患者的存活率
面對今天腫瘤“無效醫療”和“過度診療”的現狀,我們向廣大腫瘤患者推薦了本書中的部分章節,所謂腫瘤“無效醫療”,是指癌癥,尤其是晚期癌癥即使經過手術和化療,也不能緩解病情,甚至加重病情的發展,這也是目前我國腫瘤治愈率低,費用高的主要原因,本書運用了大量的事實和案例告訴我們,今天的腫瘤患者正在接受著很多無效甚至有害的藥物和手術。本書并無意全盤否定現代醫學的進步,而是希望告誡廣大腫瘤患者,當我們把生命交給現代醫學的同時,不能盲目迷信,應防止“無效醫療”,只有做到中西醫結合,才能少走彎路,避免悲劇的發生。
罹患轉移癌而接受化療的病人,是否比那些未接受細胞抑制劑者活得久呢?目前并沒有人對此進行關鍵性的比較研究。
即使在將來,這類問題恐怕也沒有答案。醫療市場上的醫生們認為,如果不給病患細胞抑制劑而進行治療,乃是“不道德的”。而在廠商所做的臨床研究中,一般也只就新的與舊的細胞毒素做比較;研究中也根本沒有出現所謂的對照組,即沒有給細胞抑制劑的組。制藥商為了上市,會將特別選取的受測者在接受一種已核準的細胞抑制劑治療后的優點當作“極具統計意義”。令人訝異的是,就在這個攸關性命的藥品市場上,藥物是否延長人類壽命的判定標準確實非常缺乏說服力的:抗癌藥物要通過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的標準,并不需要提供該藥物具有延長生命效果的證明。在1990~2002年間通過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的抗癌藥物中,就有75%(71項里有53項)是這種狀況。在提交的種種證明中,這些藥物都沒有呈現延長生命的藥效,而僅僅因為符合了其他條件而得到批準:比如申請資格、呼吸道病癥的嚴重性以及是否有副作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