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癌癥八成治療過度
《重慶晚報》 2004年4月26日報道:
本報訊 :“晚期癌癥患者應采用姑息療法。無休止的手術、放療、化療不僅勞命傷財,還增加了病人的痛苦!”昨日,在我市抗癌協會癌癥康復與姑息治療專委會成立會上,記者獲悉,由于傳統觀念,80%的晚期癌癥都得不到合理治療,痛苦地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該專委會主任委員介紹,盡管人類試圖攻克癌癥,但時至今日,發達國家癌癥的治愈率為45%—50%,在我國,盡管部分省市腫瘤醫院的治愈率接近國際先進水平,但全國癌癥平均治愈率只有20%左右。不能治愈的患者應得到合理醫療和照顧,但調查顯示,幾乎80%的晚期癌癥患者仍是無休止地手術、放療、化療。不僅勞命傷財,還增加了病人痛苦。 世衛組織對姑息治療的定義是:對所患疾病已治療無效的患者積極地、全面地醫療照顧。目的是使患者和家屬獲得最佳生活質量。 過度治療對患者的危害顯而易見。如有的晚期癌癥癌細胞已多處擴散,根本無法手術,如果沒有出現危及生命的合并癥,則手術有害無益;有的患者反復化療,造成白細胞低,身體虛弱,此時再化療只會增加痛苦、加速死亡;有的放療過度引起的后遺癥比腫瘤還難治且痛苦萬分。因此,癌癥治療的戰略是:早期發現,爭取根治;晚期癌癥,姑息治療。其目標是減輕患者痛苦,提高生存質量,使他們以一種輕松的心境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